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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降药价为突破口,泉州深化“三医联动”医改举措——

把报销水平提上去 把药品价格降下来

□本报记者 张鸿鹏 通讯员 陈志波 郭惠山

“十三五”期间,泉州市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全面推进综合医改,以降药价为突破口,不断健全医保管理和筹资机制,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领域改革,把报销水平提上去,把药品价格降下来,进一步缓解看病贵难题,让群众就医享受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医联动’即医保、医疗与医药改革联动,是深化医改重要举措。其中,医保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则实实在在影响着群众就医费用问题。”泉州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相关负责人说。

在医保体制改革上,过去五年,泉州市不断健全医保筹资机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水平从2015年的450~500元/人提高到2020年的800元/人,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含特殊门诊)报销水平从2017年的45.56%提高到目前的56.76%。这样一来,报销比例提高了,群众自掏腰包的部分就少了。

在降低购药成本上,泉州市以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领域改革为抓手,不断巩固药品阳光采购成果,每年可为全市医疗机构节省药品采购成本1.8亿元。同时,建立跟进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机制,将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扩大至125种,每年可节约药品采购资金2.5亿元。“我们通过保障药品采购和使用、医保支付政策激励、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等措施,确保药品采购领域改革落地见效,切实降低购药成本。”泉州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为了监督医疗机构规范科学用药,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处方点评监控制度,发布两批26种重点药品处方点评监控目录,通过建立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帮助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节省支出7950万元。同时,建立药品零差率改革补偿机制,“十三五”期间兑现市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0.8亿元。而在医用耗材方面,“十三五”期间,全市医疗机构已节省高值耗材采购资金1.94亿元,减轻群众负担7760万元。

“通过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不仅群众享受了改革红利,而且扭转了过去医疗机构收入过度依赖药品、检查收入的不良发展困局,医疗机构的收入结构得到优化,运转发展更加可持续。”泉州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近年来,泉州市通过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全市医疗性服务收入、药品耗材收入、检查化验收入的比例为34∶41∶25,比改革前23∶59∶18明显优化,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连续多年均居全省设区市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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