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亿元
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采取医保和财政综合保障,及时预付基金保障“先救治、后付费”。全省共预付基金12.07亿元,结算患者798人,医疗总费用1400万元。
30.66亿元
实行企业医保缴费减征缓征,阶段性降低企业单位医保缴费30.66亿元。
30亿元
在完成国家集采任务的基础上,探索开展13个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和4类医用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一年可节约费用达30亿元。
3840.48万人
2020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840.48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893.13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2947.35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123个
国家2019版医保药品目录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新增123个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目录。
100%
深入实施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全额资助参保,2020年全省共资助参保105.77万人,资助金额2.71亿元,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
5.87亿元
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全省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医药机构6869家,共追回医保基金58716.51万元。
1亿元
我省于2020年9月1日起降低旋转调强等放疗服务项目价格,年可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1亿元。
128天
2020年5月1日起,我省延长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128天,维护生育职工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3.4亿余元
2020年7月1日起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下半年,全省共创建了11万余户家庭共济账户,划入家庭共济账户资金达3.4亿余元。
1065万人
在全国率先实现互联网医院诊疗医保网上结算服务,超过1065万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国位居前列。
11752个
推进医保“村村通”或“就近通”,已有11752个村卫生所开通医保服务。
171.3万件
实行“简化办”“马上办”“就近办”和疫情期间“不见面办”,全面推广“窗口综合柜员制”成为全国服务范例。全年省本级共完成约171.3万件服务。
251个
设立驻院医保服务站,实现关口前移,就近服务,全省共有251个医保服务站。推广莆田医保对台服务举措,在厦门、泉州设立台胞医保服务中心。
(福建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