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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保局通报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伪造材料骗保,立案调查

□本报记者 陈忠波

近日,福建省医保局通报省内八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部分涉事医疗机构及有关涉事人员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0年2月,漳州市医保部门在办理该市参保人王某发、杨某莉关系转移接续档案时,发现其转移接续材料存在不实嫌疑。经查,王某发、杨某莉为了达到少补缴费用又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目的,通过伪造证明材料,分别骗取医保待遇2749.04元和2827.22元。2020年4月,漳州市医保部门对王某发、杨某莉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5月,漳州市医保部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参照本机关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依法对王某发、杨某莉分别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王某发退回其骗取的医疗保险金2749.07元,并处骗取金额三倍的罚款8247.21元;责令杨某莉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2827.22元,并处骗取金额三倍的罚款8481.66元。两起案件相关线索均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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