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B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怎么做到“谈钱不伤 感情”?

将乐县新华村计生协会会长车德新会算账

新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计生协会会长车德新入户调解工作

□本报记者 邓剑云 通讯员 邓天才

“凭什么计生户要多分一人份的补偿款?”将乐县新华村村民起初非常不理解,也不同意。

新华村地处将乐县城区,是一个城中村,全村341户、1450人,有10个计生协会小组,会员150人。2011年前后,村里被征地250多亩,村集体共获得征地补偿款3300多万元,当年人均可获得征地补偿款22600元。

数万元的补偿款,不是小数目。面对计生户提出要多分“一人份额”的补偿款时,村民们情绪激烈。

计生户的依据是《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该条例第35条规定: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分配集体经济收入时增加一人份额”。

可村民仍旧不理解:“计生政策是上面规定,就应该找上面要钱去。”“征地补偿款是大家的,就应该大家平分。”

“谈钱伤感情”,双方一直争执不下,各不相让,邻里关系紧张。计生户满腹委屈,开始到镇上、县里上访。村计生协会多次出面调解,大大小小的会议开了几十次,每次都不得而终。

怎么办?大家把目光投向了新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计生协会会长——车德新:“你是当家人,你必须给大家做主!”

“计生户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必须依法办事!”车德新的态度明确而坚定。

他积极寻求县、镇计生协会的帮助,专门为计生户开辟了“便民服务绿色通道”,支持鼓励计生户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补偿款分配的矛盾纠纷。

2013年,独生子女户吴林长第一个通过法律诉讼,依法获得了自己“多一份额”的补偿款。

不仅要维护计生户的权益,也要让村民心服口服,车德新不断邀请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到新华村以案释法,现场宣讲计生法规。慢慢地,村民明白了,计生户的“多一份额”是受法律保护的,应该分给他们。

车德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给村民算了一笔账。如果不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村组不仅时不时要当被告,而且要多承担50多万元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不必要的支出。

“开始我是坚决不同意的,凭什么计生户要多分一份啊!”村民伍修娟十分激动,“后来听了车书记和法律人员的讲解,我才明白计生户多分一份,其实是合理的。”

慢慢地,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理解这一决定。最终,全村形成统一意见,从今往后凡是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5条之规定的计生户,在分配集体财产时,都可以享受“多一人份额”的福利。

据统计,自2009年开始,全村共有188户计生户获得“多一人份额”征地补偿资金,共计389.2万余元。

如今的新华村,计生政策宣讲到位了,村民的思想通了,和谐的邻里关系恢复了,村里着力打造的“生育服务关怀”品牌更大程度地发挥了作用。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新华村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计生先进单位,车德新也多次被评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村主干、三明市“遵纪守法示范户”。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