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指导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属地、部门、学校和个人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结合近期全国疫情形势和学校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特点,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对学校人员返校要求、校门管理、员工管理、应急处置机制等防控措施进行了调整。
调整情况主要有:
一是对开学前后校园管理、环境整治、饮食饮水安全和预防性消毒等提出强化措施和要求。
二是要求学校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高校师生员工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按照当地防控要求可再分批进行核酸检测;暑期有出境、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异常情况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师生员工,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是强化入校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师生员工入校时严格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还需查看健康码、行程卡,做好信息登记。
四是明确校园内服务人员工作期间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做好手卫生;要求根据校园情况合理控制人员密集度,严控聚集性活动。
五是对适龄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提出要求,合理规划接种进度,加强疫苗接种服务保障。
六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三个更新版技术方案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
高校开学前,学校要重视开学准备,落实多方责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防控方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物资储备,完成环境整治,加强教育培训,做好信息摸查,做好新生防疫。师生员工要报备健康状况,推进疫苗接种,落实返校要求,遵守分类管理。返校途中做好防护。
开学后,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日常管理,坚持入校登记,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加强宿舍管理,加强活动管理,加强员工管理,落实健康教育。要求师生遵守校门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
中小学校要提前筹划,做好开学准备,要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要机制有效,保障防控效果;要完善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要明确要求,确保顺利开学;要加强宣传,做好健康教育。学校要做好保障:合理筹划,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应接尽接,做好疫苗接种;整治环境,保障学习生活安全;配备人员,确保防疫工作落实到位。
开学后,做好重点环节管控:入校排查登记,加强校园管理。入校后管控,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健康管理,巡检重点区域,加强活动管理,做好手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寄宿管理,加强健康教育,加强近视防控,加强人员防护。
托幼机构要重视开园准备,要落实多方责任,坚持联防联控,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物资储备,加强环境消毒,保障饮食饮水安全。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要报备健康状况,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落实返园要求。开园后,要重视入园排查,加强园门管理,做好监测预警,加强场所管理,加强活动管理,确保幼儿膳食营养卫生,开展健康教育,做好疫苗接种查验补漏工作。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要落实家校协同,保持手部卫生,积极参加锻炼,落实个人防护,加强近视防控。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