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决定于2021年11月中旬起开展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巡查工作。
省属公立医院于2021年11月15日—12月15日开展巡查工作。
巡查内容为《福建省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中的党建、行风建设、运行管理三个部分15项180个巡查要点;中医类公立医院增加中医药管理3项15个巡查要点;巡查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巡查内容主要涉及2019-2021年工作情况,对重大问题也将追溯。
此次巡查,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接受群众来信来电等方式。
此次巡查,要求召开巡查动员大会,在各级卫生健康委网站主页及医院内外网站、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布“2021年福建省公立医院巡查公告”,巡查期间在医院醒目位置放置“公立医院巡查意见箱”,请各受巡查医院在专家组进驻前准备自查报告以及自查表,巡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规定及巡查纪律。
《通知》要求各省属医疗机构做好巡查工作保障。
(委医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