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按照省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福建省卫健委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进一步推进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共建“廉洁从业、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此次整治,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为标准,拓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内涵。实现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100%覆盖省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无“红包”医院100%开展住院患者回访。加大“红包”线索收集,严肃案件查处通报,形成行业内“医务人员不想收、不敢收‘红包’、回扣”的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重点内容为:
扩大创建覆盖,深化无“红包”医院内涵 按照“点题整治”方案思路有序推进,在不收受患方“红包”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不接受商业提成、不参与欺诈骗保、不实施过度诊疗、不违规接受捐赠、不泄露患者隐私、不牟利转介患者、不破坏就医公平、不收受企业回扣,纳入无“红包”医院创建提升内容。巩固树立“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发挥群众监督,严肃查处“红包”线索 加大无“红包”医院宣传力度,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通道,对涉及收受“红包”、回扣的医务人员严肃处理。
加强信息公开,完善“红包”退回机制 医疗机构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减少因医疗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红包”空间。建立完善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红包”退回机制。
此外,要广泛开展学习,强化行风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应用抓手,完善行风建设评价体系;严格监督执法,形成行业高压态势。以公立医院巡查工作为抓手,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无“红包”医院创建工作。(委医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