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印发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肿瘤诊疗规范化水平,提升肿瘤诊疗质量,福建省卫健委、无锡联勤保障中心卫勤处联合制定了《福建省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2022年至2024年,实施肿瘤诊疗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督促指导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肿瘤诊疗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健全肿瘤诊疗管理制度,提升肿瘤诊疗质量和诊疗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肿瘤诊疗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全省肿瘤诊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方案》从6个方面22项内容提出要求。
一是推进诊疗体系建设,提升肿瘤诊疗能力。主要包括加强肿瘤诊疗相关专科建设,加大肿瘤相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度,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肿瘤诊疗服务体系。
二是优化肿瘤诊疗模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主要包括落实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推行“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强化知情同意要求。
三是提高肿瘤诊断能力,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主要包括严格检查项目管理,规范肿瘤相关医疗检查,建立健全医疗检查协作机制,加大对医疗检查的监管力度。
四是强化肿瘤用药管理,提高用药规范化水平。主要包括规范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加大抗肿瘤药物监管力度。
五是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开展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主要包括加强肿瘤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格临床试验、临床研究管理。
六是丰富肿瘤诊疗服务内涵,加强人文关怀。主要包括推进肿瘤早期筛查,持续推进肿瘤登记工作,保障肿瘤患者日常诊疗需求,关注患者心理社会需求,做好科普宣传。
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组织培训考核、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总结交流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健全肿瘤诊疗管理制度体系。
(委医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