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B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福建鼓励西医医师学习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委中医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西医医师学习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精神,并加强规范管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省卫健委下发《关于加强西医医师学习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规范管理的通知》。

《通知》鼓励西医医师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系统培训,鼓励西医医师(含临床、口腔、公卫类别)立足自身岗位和临床需要,学习应用行业内安全、有效、成熟的中医药技术方法,促进中西医优势互补,提高临床疗效,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

《通知》鼓励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培训,并明确西医医师通过学习、培训的方式,视同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2年并考核合格。

《通知》明确了实施范围和对象,对非中医类别医师取得中药处方权的学习培训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会议精神,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现予明确:该规定仅适用于该文件发布后注册执业的非中医类别医师;文件发布前已经取得中医类别以外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的医师,其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的年限(学时数)不作硬性要求。

《通知》鼓励基层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学习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执业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经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或包含中医药适宜技术内容的乡村医生规范培训,提供相应的中医药服务。

《通知》要求,应加强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规范管理,一是加强中医药技术授权及日常管理;二是对西医医师及乡村医生的相关要求,提供中药服务时,应当遵循中医药特点和规律,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展诊疗服务;三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医疗机构加强西医医师及乡村医生学习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规范管理,确保提供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服务。

(委中医处)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