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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发布

国家卫健委官网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部署和2022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有关要求,国家卫健委组织制定了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此次监督抽查内容为:

(一)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四)巩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和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医学检验、健康体检、口腔、近视矫正等服务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五)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抑)菌制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抗(抑)菌制剂乱象治理工作,此项内容纳入202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考评。

计划明确,双随机抽查工作由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要求自行抽取。各地要根据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各地双随机任务抽取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可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抽查任务中涉及的检测任务,原则上应当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计划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即做好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地方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要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在完成计划外,要结合地方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国家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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