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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百姓用上更多好药

福建发布药品集采指南性手册

本报记者 邓剑云

7月21日,福建作为全国第一个全省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的省份,发布了《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指导手册》。《指导手册》由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指导,福建省医疗保障研究院和福建省药学会共同制定。

由此,我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采有了标准化、同质化、制度化的“指南”,对促进集采药品临床合理使用,推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精细化发展等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有效缓解“用药难、用药贵”的问题,让老百姓能用上更多质量好、价格合理的药品。

助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

集中带量采购是解决药品定价虚高的手段,是医改的重要路径,是“三医联动”不可或缺的一环。目前,国家层面已组织开展7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7月18日,第7批集采中选结果正式公布,有60种药品成功中选,平均降价48%,涉及31个治疗类别,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省费用185亿元。

“我们在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今年3月组织开展了《完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课题研究,7月结题,并将课题研究结果转化成应用成果,即这份《指导手册》。”福建省医疗保障研究院专职副院长王卫国介绍。

福建医科大学卫生健康研究院明强院长表示,《指导手册》将助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平稳落地,是深化医改的一项举措,为全省医疗机构如何集中带量采购提供了路径,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福建省医疗保障研究院将多设置这类课题,为深化医改贡献第三方力量。

为用而采,精准报量

在执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过程中,药品需求量数据测算、药品目录调整规则、集采未中标与可替代药品管控规则等,是医疗机构非常关注的问题。

精准报量是完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最为关键的环节。对此,相较于其他省份,该《指导手册》首次给出了非常具体和建设性的意见。

“我们在全国范围内调研,分析了国家、各省以及省际联盟等多种集采方式的优劣势,结合用药趋势等,以精准报量为抓手,优化院内集采药品目录,强化了‘为用而采’,突出了临床的选择与需求,为医疗机构科学化报量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导。”福建省药学会会长、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药学部主任刘茂柏介绍。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药学部主任史道华表示,《指导手册》给医疗机构提供了集采药品科学管控的具体实施方案,可以帮助全省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在集采管理上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精细。

福建省医疗保障研究院专职副院长王卫国也透露,这份《指导手册》最终目的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的用药习惯,使国家集采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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