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一个中医药人来说,这是一个极大的利好。
“法规为我省中医药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证,极大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热情和干劲。”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周美兰由衷地说。
福建中医药大学教授林丽莉认为,《条例》提倡回归中医特色的传承制度,把现代医学教育体系与传统传承方式有机融合,给予了中医药学校教育体系及临床继续教育多层次多方位的政策支持。“不论是中医学子,还是中医药从业人员都是这一法规的受益者及践行者。”
扶持与规范并重
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福建药用植物资源丰富,是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中药材是福建省特色和优势的经济作物,也是潜在的优势产业。
2016年1月,经福建省中药材产业协会组织,在长达三年的多轮论证推选下,正式评选出了具有福建特色的“福九味”道地药材品种:建莲子、太子参、金线莲、铁皮石斛、薏苡仁、巴戟天、黄精、灵芝、绞股蓝。近年来,通过宣传推广“福九味”品牌,塑造了我省中药材产业的整体形象。如今,闽产药材以“福九味”为代表响誉中药材行业,我省中药材种植业处于稳步发展的态势。但总的体量仍比较小,亟需扶持。
《条例》颁布后,福建省中药材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黄瑞平倍感欢欣鼓舞。《条例》专章提出“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明确了要制定中药产业扶持政策,支持中药材专业市场建设,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督,促进全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采取措施对培育具有中药材行业竞争力品牌和闽产中药品牌的情形予以支持和保障。
他表示,有了地方法规的支持与政府层面的规范、监督,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就有了保障。福建省中药材产业协会将主动抢占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先机,充分发挥我省中药材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凝聚各方力量
建设中医药强省
太子参、金线莲等一株株中药、一亩亩中药种植园,杨春波、陈民藩等一代代中医药人,一本又一本的学术流派经验集、一场又一场的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这些生动的福建中医药品牌“符号”,勾勒出了我省中医药品牌的多彩形象。
钱新春认为,提出“建设中医药强省”目标的“底气”来自于这多彩的中医药资源优势,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努力、广大群众对中医药的信任。
为实现“建设中医药强省”这一目标,《条例》在总则中明确,应当建立适应中医药发展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中医药事业投入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管理体系,保障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钱新春介绍,接下来,还将主要通过落实《福建省“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的各项任务来实现这一目标。
此外,《条例》也从立法层面,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条例》提出,通过媒体力量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提升中医药文化影响力;支持中医药学术交流,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中医药服务与技术推广、传承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支持闽台中医药合作交流与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将中医药特色服务、产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