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对日间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建设、制度规范、流程管理等各个方面提出基本要求,并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提出,日间医疗是在24小时内完成住院全流程诊疗服务的医疗服务模式,属于住院服务的组成部分,要避免医疗机构将日间医疗与门诊服务混淆,要注意日间医疗质量管理应当与住院服务相衔接。
《规定》提出,医疗机构对本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应当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医疗质量管理整体架构,进一步细化和健全日间医疗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保障本机构日间医疗质量安全。开展日间医疗的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日间医疗质量管理的专门组织。
《规定》完善了日间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从组织与运行管理、质量控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日间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制订了病种遴选制度、科室和医师授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涵盖了日间医疗患者住院前、住院期间、出院后等各个环节,以及病种等相关要素,为医疗机构开展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规定》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日间医疗患者随访管理;随访记录应当纳入患者病案或单独建册保存;日间手术患者应当在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首次随访。
(国家卫健委官网 《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