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扎牢医保基金“安全网”,护好百姓“救命钱”,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制定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深化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该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随着我省打击欺诈骗保的力度持续加大,“明目张胆”的骗保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部分骗保行为由台前转入幕后,医保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手段更加隐蔽、造假更加专业、形式更加多样,仅仅依靠医保部门单方面力量,越来越难以发现这些“穿上隐身衣”的变异骗保行为。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持续强化社会监督对打击违法违规问题的重要作用,切实织密基金监管网,有效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奖励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为方便群众举报,我省各级医保部门对外公布了互联网、电话、邮寄等多种举报渠道。福建省医保部门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对于举报人的各类信息,医保部门将予以严格保密,规定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
福建省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举报渠道
1.电话 各地医保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省本级:0591-88612393
福州:0591-88609619
厦门:0592-2859764(思明区)
厦门:0592-2859764(海沧区)
厦门:0592-2859764(集美区)
厦门:0592-2858965(湖里区)
厦门:0592-2858965(同安区)
厦门:0592-2858965(翔安区)
宁德:0593-2880387
莆田:0594-2308088
莆田:0594-12345转2
泉州:0595-22860000
漳州:0596-2923055
漳州:0596-2031167
龙岩:0597-3085108
龙岩:0597-3303029
三明:0598-8223123
三明:0598-8246493
南平:0599-8850002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
2.写信 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或各地医保局。
3.通过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局长信箱”栏目在线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