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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下达2.49亿元 支持提升省市县三级重症救治能力

《福建日报》

根据福建省当前疫情形势,经省政府批准,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49亿元,支持提升省市县三级重症救治能力。

其中,安排省属医院8705万元支持提升重症救治能力;安排市县16150万元,按照“市级三级医院补床位缺口,县级定点医院补床位建设目标”的原则,对市级三级医院和县级定点医院重症救治床位(综合ICU)建设给予补助,其中困难县(市、区)最高档补助比例达80%,以做好应对疫情高峰的医疗救治准备,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确保年终岁首及春节前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增强基层财政基本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近日再下达两批次财力性转移支付共14.19亿元,并以最快速度直达基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转移支付资金具体包括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7.03亿元和一次性财力补助7.16亿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资金由县(市、区)统筹用于保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基层“三保”支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次性财力补助用于支持财政相对困难的县(市、区)缓解财政收支运行和疫情防控压力。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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