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在托育服务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参谋作用,省卫健委研究决定成立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在全省遴选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
专家库主要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高校、托育机构、托育协会等从事婴幼儿卫生保健工作、教学、研究、服务等领域的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等组成,专家主要承担公益性服务。
通知明确专家遴选标准,其中要求专家须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和管理、婴幼儿卫生保健、养育照护、企业管理、教学等相关领域的工作或研究;推荐专家学者的,须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从事相关行业的,应具有担任托育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三年以上的实践经验。
专家遴选采取个人申请及单位推荐的方式,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首批福建省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