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相关工作,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我省于近日制定《2023年福建省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方案》,引导餐饮业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并计划到2023年底,全省按照标准建设不少于230家营养健康食堂(餐厅)。
方案明确,各设区市原则上选取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近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近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的食堂及餐厅25家(平潭综合实验区不少于5家),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的建设活动。各地根据《福建省居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及《“健康福建行动2030”行动规划》的合理膳食行动工作要求,按照《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造环境和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要求、供餐要求等进行建设。
方案要求,各地应完善组织管理、开展人员培训、设置营养标识、开展营养健康教育。方案明确,6月初至6月30日为动员遴选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为全面建设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评价总结阶段,各地于11月底完成建设工作,并将总结报省卫健委、教育厅和市场监管局。
(省卫健委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