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全省地方病防治成果,持续落实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提升基层防治能力,健全地方病防治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地方病危害,日前,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福建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
福建省曾是全国地方病重点地区之一,主要地方病为碘缺乏病、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全省82个县(市、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均为碘缺乏病病区,36个县为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
2018—2020年,我省实施了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省达到消除碘缺乏病和控制饮水型氟中毒的行动目标。
然而,地方病作为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一旦防治措施减弱或撤除,疾病将卷土重来,必须长期巩固、维持综合防治措施,才能从源头预防控制地方病危害。
《方案》根据《“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有关要求,将地方病防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将巩固提升地方病防治能力作为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方案》部署了防治地方病的重点任务,其重点任务包括:
巩固综合防控措施,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持续控制和消除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
加强患者救治水平,强化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的组织领导,规范地方病病例报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信息共享,开展现症病人综合帮扶,加强地方病患者的随访管理;
优化监测评价网络,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地方病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化管理;
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制作相应的宣传品;
强化防治能力建设,加强重点地区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稳定防治队伍,多途径解决防治力量不足的问题;
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科学指导全省地方病防控工作。
《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全省82个县(市、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持续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全省36个氟中毒病区县持续达到控制水平。
(省卫健委疾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