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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升妇幼健康领域服务能力

省卫健委妇幼处

省卫健委近日发出通知,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县、妇幼保健专科规范化门诊(含中医馆)、产前诊断机构实验室能力等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妇幼健康领域服务能力。

通知明确,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在全省遴选13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作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单位;遴选云霄县、惠安县、泰宁县、建瓯市、连城县等5个县(市)作为省级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县建设项目单位;按照自愿申报、地市推荐、择优遴选方式,2023年建设妇幼保健机构中医馆17个、儿童孤独症规范化门诊试点15个;择优遴选泉州市妇幼保健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等2家医疗机构作为项目单位,开展产前诊断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

通知要求: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要着力加强妇女青春期、更年期、孕期营养等保健特色专科及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能力建设,包括“云上妇幼”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医疗设备配备和专科人才队伍建设。

省域妇幼健康“大手拉小手”行动,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平台功能,拓展优化平台支撑功能,要完善省级“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功能,建立省级妇幼健康实践技能培训中心,依托平台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下沉基层。

省级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县建设,以建机制、补短板、提能力为重点,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牵头,在县域内打造连续、全程、优质服务模式。

妇幼保健机构中医馆建设,按照《福建省妇幼保健机构中医馆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开展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探索应用数字化的中医诊断和治疗设备。

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孤独症规范化门诊试点,按照《福建省妇幼保健机构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开展建设。

在《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基础上,通过配置相关先进设备,选派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等方式,加强产前诊断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

通知明确,各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至2023年9月底,资金使用率不得低于75%,原则上年底前应全部支出完毕。

(省卫健委妇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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