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省纪委监委将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纳入2023年“点题整治”项目。
省卫健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关于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 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降低患者负担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要求,以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为重点,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群众就医负担。至2023年底,开展肿瘤诊治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100%制定肿瘤基因检测外送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开展肿瘤基因检测。
《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任务:
首先是严格检测项目管理,基因检测项目必须是最新诊疗规范、指南和专家共识中明确提及、高度认可、对患者诊断和后续治疗有明确意义的检测项目。对于无法开展的基因检测项目,医疗机构应妥善制定工作方案。
其次,应规范外送检测项目管理。医疗机构不具备检测能力或检测能力不足需要外送第三方机构检测的,应深入了解并评估第三方机构资质能力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采购。公立医疗机构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向患者收取检测相关费用。
第三,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患者基因检测必须遵照自愿原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按照医学伦理原则,全面、准确告知患者基因检测服务内容、检测目的、检测费用等。
第四,加强监督管理,重点对医疗机构基因检测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度检测以及是否存在医生与检测机构勾连“回扣”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明确,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相关省属医院,应于7月31日前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省卫健委;10月31日前,所有开展肿瘤诊治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制定肿瘤基因检测外送管理办法和本机构主要收治肿瘤病种基因检测适应症及对应检测项目;12月20日前,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
(省卫健委医政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