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地应提高经费补助标准。通知明确增加经费使用途径,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9元,新增经费重点强化对老年人、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0—2022年累计增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继续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重点支持做实做细新冠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按照服务规范提质扩面,优化服务内容等工作。
各地要足额落实资金安排,及时兑现村医经费,并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通知明确年度工作任务。
首先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一是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是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职业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等服务内容,相关工作按照原途径推动落实,确保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次明确年度绩效目标,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确保年度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通知明确了重点工作,首先是强化“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要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宣传,对于未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体检的老年人,要指导并开展健康体检的结果做好相应健康管理服务,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强化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和咨询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儿童超重和肥胖的预防、眼保健和近视防控、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和干预。
其次是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质量,第三要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效率和质量,第四要统筹做好基层疫情防控。
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相应的经费额度,支持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的重点人群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签约服务,推进打通电子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各地要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日常管理,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力度,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影响力和实施效果。
(省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