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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发布

《健康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明确了医疗卫生机构在家庭和社区环境下所提供的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指南》明确,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服务对象是辖区内有医养结合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重点是失能(含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疾病康复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人。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健康管理服务、医疗巡诊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居家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转诊服务等。

在家庭病床服务方面,《指南》明确,服务项目应为在家庭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条件下医疗安全能得到保障、治疗效果较为确切、消毒隔离能达到要求、医疗器械便于携带、非创伤性、不容易失血和不容易引起严重过敏的项目。在居家医疗服务方面,原则上,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服务项目为宜。

《指南》要求,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具有与所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相应的诊疗科目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根据服务需要聘请的营养指导员、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指南》提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内部绩效分配时,对完成居家医疗、医养结合签约等服务较好的医务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对提供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人员的安全风险应对机制,如对服务对象身份信息、病历资料、家庭签约协议、健康档案等资料进行核验;提供居家服务时,要求应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家属或看护人员在场;为服务人员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置工作记录仪等装置,购买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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