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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医院“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

省卫健委医政处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优化医疗服务,提升患者体验,我省从2024年1月起,“无陪护”病房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至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并延伸至二级公立医院。

2022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卫健委、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联合印发《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省市共确定“无陪护”试点医院17家,试点病区107个,各试点医院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试行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整体护理收费远低于传统护工收费标准,切实减轻患者及家属经济负担。试点病区患者家属陪护率明显下降,试点工作得到患者、家属、医务人员的肯定。

(省卫健委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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