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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卫生管理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实施意见

省卫健委人事处

日前,福建省卫健委、省人社厅联合制定《福建省卫生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卫生管理专业职称设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意见明确了正常晋升条件、破格晋升条件、评审组织与评审工作,以及对有关指标进行说明。

意见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立医院管理人才队伍成长路径。以我省核定500张以上床位的三甲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为试点,进行试点工作。

(省卫健委人事处)

《实施意见》全文详见健康福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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