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明确,到2025年,乡村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90%以上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进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全覆盖。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3.5人,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
《方案》确定了6个方面23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县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通过遴选9个设区市、县级医院开展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高重点病种和急危重症救治水平。明确建强县级医院龙头、每个乡镇办好1所乡镇卫生院,推进建设一体化村卫生室,保障边远山区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二是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按照“县强、乡活、村稳”明确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广三明医防融合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积极作用。三是加强乡村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村(居)联系。加强县域传染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四是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深化医教协同,开展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充实边远地区及海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落实老年乡村医生退岗养老补助,逐步将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五是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落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对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新增财力向乡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健全城市支援乡村建设机制。六是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医疗保障基金支持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逐级转诊医保支付保障机制,优化农村医保管理服务等。
(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