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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癌放疗并发症有哪些

作者:吴建东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放疗中心 主管技师 洪金省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放疗中心 主任医师

食管癌是原发于食管黏膜上皮的恶性肿瘤,以局部侵犯为主,是我国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放疗在食管癌综合治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80%左右的食管癌患者需要做放射治疗。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食管癌的放射治疗并发症及处理。

血象下降

一般于放疗2~3周(10~15次)出现,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为主。如白细胞过低,超过Ⅱ度,应暂停放疗。

放疗期间需要每周复查血常规,加强饮食营养,促进造血功能。吃富含维生素、高蛋白的食物,也可辅助应用提高免疫药物等提高自身免疫力。

放射性食管炎

一般于放疗10~15次时多数患者出现放射性食管炎,表现为下咽疼痛,进食梗阻情况暂时性加重、胸骨后灼烧感。高龄、颈段或胸上段病变、接受同期化疗或加速超分割放疗患者出现得会更早、更重。

治疗原则:抗生素激素治疗、修复受损食管黏膜及营养支持治疗;口服鸡蛋清亦能加快症状消失;中重度疼痛影响进食时,可给予静脉补液、预防性抗炎、激素、抑酸等处理,口服止痛药,严重者必要时需暂停放疗。

食管梗阻

在放疗过程中因食管局部水肿,可能出现梗阻加重情况。表现为唾液增多,突然发生进食困难,梗阻后滴水不进。

警惕食管穿孔、食管瘘及大出血

如突然出现进食呛咳、持续性胸骨后剧痛,体温升高,脉搏加快时应及时检查,警惕食管穿孔,需要及时告知医务人员暂时禁食禁饮,排除食道穿孔,遵医嘱行胸部CT、上消化内镜造影等相关检查,可为治疗提供准确诊断依据。

放射性气管炎、气管狭窄

放射性气管炎常发生于放疗后3~4周,表现为咳嗽多为干咳无痰,轻者不需特殊治疗,重者及合并感染者应给予抗菌素。放射性气管狭窄是食管癌放疗的严重并发症之一,一般发生于放疗后4~6个月以后,常见于胸廓入口水平和上胸段气管,一旦出现常呈进行性,多于确诊后2年内死于窒息。预防的办法是严格控制气管受量在70Gy/35次以下。

放射性肺炎

易发生于放疗开始后6周左右,即放疗即将结束时,总发生率约16.7%,常伴有肺部感染,主要表现为刺激性咳嗽、气短、胸闷、高热,听诊可闻及干罗音和哮鸣音,X片在照射野内可见均匀的致密阴影,做胸部CT检查基本可以明确诊断。治疗原则是停止放疗,应用抗生素、大剂量激素、维生素及对症处理。激素常需使用数周,过早或过快停药均可导致放射性肺炎复发。主要预防措施为放疗中加强营养,避免感冒。肺部受照剂量V20GY<30%。

放射性脊髓炎

一般在放疗结束后25年内发生,发生率较低,在0.8%~3.5%之间,表现为肢体麻木不适或疼痛,时下肢过电感,肢体无力瘫痪,主要治疗措施为大剂量激素、维生素,避免感染。预防的关键是严格设野,避免脊髓受量超过40Gy/20次/4周。

放射性心脏损伤

放疗之后的一系列心血管并发症的统称。主要包含心率失常、心包炎、心绞痛、心肌梗死、无症状心肌缺血等。目前临床上处理放射性心脏损伤仍无特异有效的治疗方法,治疗原则主要是减少放射性心脏损伤的危险因素,如吸烟、肥胖、高血糖;以及抗炎、抗血栓及营养心肌治疗。

由于放疗技术的改进和经验积累,放射性损伤已越来越少,但放疗并发症仍然很难避免,甚至有些食管癌患者死于并发症,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了解食管癌放疗治疗的并发症,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并发症发生,减轻患者的痛苦。

(作者:吴建东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放疗中心 主管技师

洪金省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放疗中心 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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