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正式印发《漳州市支持“名院驻漳”十条措施(试行)》,旨在进一步推动漳州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名院驻漳”工程,方便群众在家门口获得优质医疗卫生健康服务。
《措施》明确,支持两岸高水平医院来漳办医。两岸高水平医院、研究院来漳建设分院(新院区)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在土地使用、固定资产投资、医疗设备、服务设施、人才编制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全国50强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入漳按照“一院一策”的方式制定扶持政策。
支持与高水平医院开展战略合作。市属三甲公立医院积极引入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开展战略合作,且合作期限不低于3年的,市财政对输入公立医院给予3000万元补助,分3个年度支付;与台湾地区顶尖医院开展战略合作的,“一事一议”给予补助。
支持优势特色专科联盟建设。全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与国家卫健委、福建省卫健委公布的临床重点专科、优势学科、特色专科建立专科联盟的,经考核评估符合要求的,每个国家级、省级专科联盟分别按200万元、100万元给予补助。
《措施》明确,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支持高水平医院(基地)建设、支持三级医院创建、支持重点(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名医馆建设、支持基层中医馆(阁)建设、支持智慧医院建设。(闽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