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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惠台利民新措施

福建省卫健委参加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

省卫健委对外合作处 福建发布 海博TV

10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第三批政策措施,共有四个方面17条。

福建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福建省疾控局局长张国安参加新闻发布会,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问:刚发布的政策介绍了台胞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措施,请问在台湾地区尚未取得行医资质,其学历经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台胞参加工作实践的医院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文件精神,2024年7月,福建省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在闽台湾同胞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台湾地区尚未取得行医资质,其学历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在闽台湾同胞,在福建省内三级医院实践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可以在福建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这部分台湾同胞根据自身需求,既可以选择在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三明市第一医院、漳浦县医院等省、市、县级公立三级医院进行工作实践,也可以选择在厦门长庚医院等三级医院进行工作实践。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报名条件的在闽台湾同胞,可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相关资讯,并于报考当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考生服务系统进行报考。具体考试报名流程及要求,可登录“福建省卫健委官网——考试服务栏目”查看相关内容。

下一步,福建省卫健委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按照上述政策做好在闽台湾同胞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积极支持有意在闽执业从医的台湾同胞提升医学专业水平,早日取得大陆执业医师资格,服务两岸同胞。

问:中央《意见》提出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完善台胞在闽就医等制度保障,请介绍一下福建省在推动台胞便捷就医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近年来,福建省卫健委高度重视台湾同胞在闽看病就医便利性问题。2018年,印发《关于做好网络预约挂号信息系统支持台胞证注册改造的通知》,要求将台胞证作为有效证件实现网络预约诊疗,方便台胞开展网络预约诊疗。2024年4月,印发《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适配性改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台湾居民居住证便利化应用工作,实现台湾居民可使用相关证件作为身份证件,享受福建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成线上就医注册、预约挂号,并可在医院窗口、自助终端建档,推动凭证或关联卡码(含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等)便捷挂号、取号、缴费、取报告胶片、取药等,从医院端实现台胞凭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即可便捷网上预约就医。

同时,持续推进福建省“三医一张网”建设,依托闽政通APP,建设健康福建便民服务统一门户,为群众提供统一预约、便民查询、电子处方流转、出生一件事、健康档案查询等服务。借助闽政通APP对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统一认证体系,在闽台胞可通过闽政通APP便捷网上预约就医,从公共服务端实现台胞持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即可享受便捷网上预约就医服务。

此外,为更好服务在闽台胞,福建省已从2019年开始,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开展台胞医保健保便捷服务,依据台胞申请,协助其核对、整理、寄送回台报销医疗费用所需的相关材料,服务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下一步,福建省卫健委将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医疗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推进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在医疗卫生领域应用同等便利,不断增进台胞在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 (省卫健委对外合作处 福建发布 海博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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