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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 我省确定省级牵头单位

国家卫健委网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国家卫健委确定由国家呼吸医学中心(中日友好医院)牵头负责全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并根据各省份反馈,确定省级牵头单位名单,其中,福建省级牵头单位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切实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创造有利工作条件,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做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各项工作。各省级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推动相关工作有效落实。

(国家卫健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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