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通过制度化筹资和专业化服务,为失能群体提供稳定可持续的照护保障,属于社会保险“第六险”。
福建省《实施方案》将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就业城乡居民等纳入福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范围。
2026年底前,省本级、泉州市、厦门市、三明市等统筹地区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其中泉州市和厦门市制度覆盖职工和居民,三明市制度覆盖职工;原试点城市福州市2026年底前将政策覆盖范围从职工扩大至居民。
2027年底前,莆田市、宁德市、龙岩市、漳州市等统筹地区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度覆盖职工。
2028年底前,各统筹区均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省职工和居民全覆盖。
发布会上,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小舟回答以下问题——
福建省卫健委如何保障失能人员能够享受到优质、可及的长护险服务?
将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拓展长期护理服务功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康复、护理等服务供给。还将长护险的护理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
截至2025年末,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总数226家,医养结合总床位6.4万张,较2020年同期分别增长55.48%、57.6%。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建立签约合作关系1985对。165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将持续推进医养结合促进行动,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资源的共建共享。
福建已连续多年组织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每年组织医养结合机构及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150人到省级培训基地脱产培训。
(福建发布、人民网福建频道、海博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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