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
批复明确,《规划》坚持中西医并重、守正创新,遵循中医药规律和特点,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为“十五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有力支撑。
批复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中医药振兴发展作为本地区“十五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鼓励各地结合自身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创新中医药振兴发展举措。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中国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