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当地过年
当前,国内部分地区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冬春季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同时我国传统春节将至,人口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多,多种因素交织叠加,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
连日来,福建多地密集发布通知,倡导务工人员非必要不回乡、在务工地点过年,并提供多种便利。
要有家的感觉
倡导务工人员非必要不回乡,那就要照顾好“原地不动者”们的娱乐和文化生活诉求,要让他们有一种“在家”的感觉。
1月6日,福州市人社局联合福州市总工会、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向100多万在榕务工人员发出倡议书,倡导在福州过年,一起逛一逛三坊七巷、看一看福州古厝、游一游美丽闽江、走一走生态福道、品一品茉莉花茶,享受有福之州的蓝天碧水、如春景致。
要以“薪”留人
大家外出打拼,无非就是为了多挣点钱,让老家孩子和父母的生活过得更好一些。既然正赶上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留在务工地过年,既可以避免了疫情传染的风险,同时还能够得到更多的收入,吸引力还是很大的。
我省各地倡议书提出,各级人社部门加大力度,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对连续生产的制造业企业予以稳岗补贴奖励,对春节期间企业间的共享用工予以补贴。
根据生产需要和员工意愿,参照两节期间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法律标准,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员工,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员工意愿安排补休,统筹合理安排两节期间在岗工作员工休息、休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加班费。
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坚守岗位、留榕过年一线职工送“五个一”活动(一份新春礼包、一桌年夜饭物资、一场“新福州人看福州”活动、一场观影活动和一次心理健康体验活动)。
鼓励弹性休假
1月4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出《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两封倡议书,鼓励弹性休假,倡导非必要不离厦,就地过节。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合理安排两节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加班费。
1月6日,我省其它地市均纷纷发出通知,鼓励推行弹性休假,引导错峰出行,做好人文关怀工作,协同各级工会和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保障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以“薪”留人是物质激励,以“心”留人是情感挽留,要想让更多务工者留在当地过年,两者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