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功能,我省于2020年7月1日起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家庭共济账户设立后,参保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可以使用。为实现家庭共济“掌上办理”,省医保局同步上线医保家庭共济账户系统,参保人员可通过闽政通、“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等手机终端进行线上操作实现家庭共济。
2020年,划入资金达3.4亿余元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共创建了11万余户家庭共济账户,其中约20%是跨统筹区共济账户,划入家庭共济账户资金达3.4亿余元。家庭共济账户消费24万余笔,支出总费用6473万余元,覆盖了住院、普门、门特、购药、体检、代扣居民医保保费等多项业务,其中城乡居民就诊支出占总费用的60%,真正实现了个人账户资金从城镇职工向城乡居民的共济使用。
如何与家庭成员建立共济关系?
福建省职工医保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经办窗口申请设立(变更、取消)家庭共济账户,也可以通过闽政通APP申请设立(变更、取消)家庭共济账户。
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以用来支付哪些费用呢?
答: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和消毒用品(卫消字)的费用;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的费用。
今后,共济金还可用来支付在规定的体检机构健康体检的费用、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漳州市已上线该功能)、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等,敬请期待。
哪些人可以被创建者邀请加入?
答:创建者的直系亲属,包含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应属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单次成员邀请确认的有效期为15天。
共济账户里的资金哪来的?
答:成员(参保职工)可以将个账资金超过2000元的部分划入共济账户。
明明共济账户里有钱,但却没扣共济金?
答:可能是此次消费不在共济金的使用范围内。
(“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