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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抓好公共卫生和医疗改革的同时,推进“药、价、保”领域改革集成创新。医药改革方面,有序扩大集中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试点品种范围,完善中选产品配送、使用和医保支付等政策。价格改革方面,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建立调价评估、触发实施、跟踪监测等机制,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价格,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进一步探索药事服务改革,以更好体现药师技术劳务价值,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促进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医保改革方面,持续推进职工医保基金全省统筹调剂,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覆盖面,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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