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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全程电子追溯,扫码上传率达100%

省药监局发布十大利民惠企举措

□本报记者 陈坤 通讯员 林雅丽

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民惠企十项举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十项举措包括:

加强新冠疫苗监管,保障群众接种安全;

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确保百姓用械可查可信;

开展八闽“护苗”行动,守护儿童用妆安全;

严格集采药械监管,保障中选产品安全;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技术服务;

深化医疗器械审评机制改革,提速增效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互联网+行政服务”的方式,不断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和药械综合监管系统等,大幅缩减办事时限与流程,审批时限缩减50%以上,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已超98%;

开设普法科普“云课堂”,促进公众合理用药;

建立厦门生物医药港服务工作站,面对面指导服务企业;

建立党员实践基地,深化作风建设服务企业发展等。

其中,在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方面,我省通过智慧监管体系,已基本实现疫苗等重点药品全过程追溯管理,疫苗扫码上传率达100%,全省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全省具有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和接种业务的疾控中心、接种单位(点)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已全覆盖检查疾控机构97家、接种单位(点)1185家。同时实施督导抽查,全程监测。

目前,没有严重以上的不良反应情况,全省新冠病毒疫苗质量总体保持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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