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福建省医保“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正式上线,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基于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处方流转中心的“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服务。
纳入“双通道”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患者可以通过医院和药店两种渠道进行购买,前往药店凭医保电子凭证购买“双通道”药品,享受与就诊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
目前,符合我省“双通道”用药政策的参保患者可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等多家医院就诊开具“双通道”药品流转处方,处方审核通过后上传至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处方流转中心。
参保患者可登录“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闽政通APP进入“双通道服务”,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身份核验与授权,查询处方并自主选择“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前往药店凭医保电子凭证购买“双通道”药品,享受与就诊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
我省积极部署加快落实“双通道”服务上线,首批数十家“双通道”定点药店基本覆盖福州市全市区,全省各统筹区也正陆续接入省平台统一的“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服务。
(福建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