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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专家共识(修订版)出炉

中医药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福建省卫健委

为指导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省卫健委组织省级中医药专家对《福建省中医药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共识(2022年试行版)》进行修订,编写了《福建省中医药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共识(2022年10月修订版)》。11月3日,省卫健委发出通知,请各地根据防治实际,辨证论治,合理使用。

10月份,我省发生了新冠肺炎局部流行,呈现出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的特点。本次主要流行毒株为奥密克戎(Omicron,Ο)BA.5.2进化分支。由于流行季节发生了变化,感染者主要以无症状感染者为主,在中医的证候学上,也出现了新的特点。

虽然流行毒株发生了多次变异,但仍可按中医的理论进行施治。福建地处东南,山地起伏,湿热多雨,温泉蒸腾,湿邪多从热化。新冠疫毒之邪亦多夹湿,从热化。各地市、综合实验区及下属区、县需根据病情、当地气候特点以及患者不同体质等情况,参照本修订共识进行辨证论治,中药剂量需结合患者年龄及体质进行加减。

共识从预防方案、医学观察与临床治疗期、中医外治方案、饮食及调养提出指导意见。其中,老年人具有“年高者,气阴自半”的特点,多伴有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癌症、心功能不全等基础疾病。在新冠肺炎治疗期间,应保持原有的基础疾病用药,注意新冠肺炎导致的原有基础疾病加重的可能,采用一人一策一方。关于小儿用药,方案提出,用量依小儿年龄体重酌减,注重小儿“肝常有余,脾常不足”特点,注重夹痰、夹惊的病理特性,酌情加用平肝、消食之品。

(福建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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