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施行医保“权益置换”改革呢?“少划入”的那部分钱流向了哪里?如何提高门诊保障能力的呢?
我国职工医保制度最早建立于1998年,实行的是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其中,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保障门诊小病。这在特定历史时期有力地推动了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向社会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医保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如此。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基本医保体系的不断完善,“个人账户保门诊小病”方式的局限日益凸显,健康人群的个账资金长期结余,疾病人群却不够用,难以发挥社会医疗保险的共济保障功能。
由此,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不再是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亟须盘活这部分资金,让单位缴费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流入医保统筹基金的“大池子”,发挥医保基金更大的效能,更大范围保障参保人的门诊医疗需求。
据我省医疗保障局统计,门诊医保待遇提升后,2022年全省门诊人次增幅12.89%,统筹基金支出增幅达33.33%;全省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1.9%。
从数据来看,门诊共济发挥了“大”作用,惠及更多的参保人,提高了门诊医疗保障的可及性,同时也让切实需要看病就医的人群及时用上医保“救命钱”。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是自我保障,不能发挥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作用,仅靠个人力量难以应对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是全体参保人员之间的互助共济,由全社会共同承担和化解疾病风险,体现社会保障的再分配功能,保障更有支撑。
我省医疗保障部门表示,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事关全体参保人的长远利益,我省将根据国家部署稳妥推进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让医保改革惠及更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