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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烧伤及就医前的应急处理

作者:何德荣 福建省儿童医院 整形烧伤外科 主治医师

热液自头部淋向肩背部,小朋友的烫伤创面情况

烧伤是指热力作用于皮肤或黏膜后,局部可形成水泡,严重的可使皮肤,甚至深部组织炭化形成焦痂。对于儿童,常见的一般为热液烫伤,少见的是化学烧伤,如:酸烧伤、碱烧伤、电烧。热烧伤的病理生理改变取决于:1.热源温度;2.受热时间;3.病人的机体条件。病理生理变化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烧伤面积的大小和烧伤深度。那么我们家长在面对孩子热液烫伤时该怎么正确应急处理以最大限度减小创伤呢?

烧伤的分类

热力作用于皮肤或黏膜后,局部可形成水泡,严重的可使皮肤,甚至深部组织炭化形成焦痂。水泡是由于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渗出的结果,渗出液为血浆成分(蛋白质稍低)。

1.Ⅰ度烧伤:仅伤及表皮浅层,生发层健在,再生能力强。表面红斑状、干燥,烧灼感,3~7天脱屑痊愈,短期内有色素沉着。

2.浅Ⅱ度烧伤:伤及表皮的生发层、真皮乳头层。局部红肿明显,大小不一的水疱形成,内含淡黄色澄清液体,水疱皮如剥脱,创面红润、潮湿、疼痛明显。上皮再生靠残存的表皮生发层的上皮增生,如不感染,1~2周愈合,一般不留癜痕,多数有色素沉着。

3.深Ⅱ度烧伤:伤在皮肤的真皮层,介于浅Ⅱ度和Ⅲ度之间,深浅不一致,也可有水疱,但去疱皮后,创面微湿,红白相间。由于真皮层内有残存的皮肤附件,可赖其上皮增殖形成上皮小岛,若不感染,可在3~4周融合修复,但常有癜痕增生。

4.Ⅲ度烧伤:是皮肤全层烧伤甚至达到皮下、肌肉或骨骼。创面无水疱,呈白色或焦黄色甚至炭化,痛觉消失,局部温度低,皮层凝固性坏死后形成焦痂,触之如皮革。痂下可显枝状栓塞血管。因皮肤及其附件全部烧毁,无上皮再生的来源,必须靠植皮而愈合。

烧伤面积的评估

小面积烧伤为简易评估,常以患儿手掌计算,每手掌占1%的TBSA。

九分法可在10岁以上儿童中使用。

按体表面积划分为11个9%的等分,另加1%:

头颈部=1×9%,躯干=3×9%,双上肢=2×9%,双下肢=5×9%+1%,共为11×9%。

小儿头颈部面积=9+(12-年龄)

小儿双下肢面积=41-(12-年龄)

烧伤的严重程度

1.轻度烧伤:Ⅱ度TBSA9%以下。

2.中度烧伤:Ⅱ度TBSA10%~29%;或Ⅲ度面积不足10%。

3.重度烧伤:TBSA30%~49%;或Ⅲ度面积10%~19%;或虽不到上述比例但已有并发症或有复合伤。

4.特重烧伤:TBSA50%以上;或Ⅲ度烧伤20%以上,或已有严重并发症。

家长面对孩子热液烫伤情况,应该做些什么

烧伤的现场急救:

1.迅速脱离热源并冷水冲淋:作用为降温止痛减少渗出。

2.保护受伤部位,若烧伤表面有衣物、毛发等,因衣物与创面粘连可能,切忌直接脱去衣物等避免进一步损伤创面;请不要用茶油等涂抹创面。

3.维护呼吸道通畅。

4.对于化学烧伤:局部创面冲洗:越早越好,时间>30分钟。

5.安抚孩子并急诊就医进一步治疗。

医生对烧伤创面处理

Ⅰ°创面:无特殊处理。

浅Ⅱ°创面:保护创面,避免感染,疱皮完整时,去除疱液,保留疱皮。

深Ⅱ°创面:保守治疗感染难以避免,主张早期进行削痂手术。

Ⅲ°创面:主张早期进行切痂手术。

(作者:何德荣 福建省儿童医院 整形烧伤外科 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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