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刚落地执行就能给病人用上呢?
通过对比得知,2023年,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比往年更早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并于2023年12月12日印发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对扎实推动目录药品落地作了细致的要求。
同时,记者了解到,为了尽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我省多部门联合推出多项措施推动新版目录落地实施。
2023年12月27日,福建省医保局和福建省人社厅联合发文,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在《2023年药品目录》发布后2个月内,及时召开药事会议,充分考虑新增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竞价药品的临床应用,合理优化本院药品用药目录,做到应配尽配、合理使用。鼓励将价格不高于竞价药品和国家集采中选药品支付标准,且通用名相同的其他药品优先纳入定点医疗机构配备范围,支持临床优先使用,减轻患者负担。
医院之外,药店也是患者购药的重要渠道。记者从福建省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处了解到,今年,我省重点从两个方面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一方面,同步扩容“双通道”药品目录,将符合规定的100个2023年版新增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转为常规目录的51个原国家谈判药品继续保留“双通道”管理。另一方面,提高“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覆盖面,鼓励零售药店延伸设点,争取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一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全省已开通“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171家,进一步保障患者用得上药。
另从福建省药械采购中心获悉,该中心及时落实谈判药品直接挂网、信息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确保谈判药品按照协议调整价格,做好目录落地实施。如此,2024年1月1日开始,医药机构即可登录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采购所需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