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发热是我们身体常见的一种症状。发热,通常指人体体温升高超过正常范围。正常人体温一般在36~37 摄氏度之间,通过口腔测量的体温,37.3摄氏度以上就可认为是发热;通过腋窝测量,体温超过 37摄氏度则视为发热。发热是身体免疫系统对抗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的一种自然反应。它可以帮助身体抵抗病原体,促进免疫系统的功能。但过高的体温也可能会让人感到不适,甚至对身体造成损害。
一般来说,当体温升高到 38.5摄氏度以上,且伴有明显的不适症状,如头痛、肌肉酸痛、乏力等,或者患者本身存在心肺功能不全、妊娠期妇女、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时,可以考虑使用退烧药。然而,对于儿童,尤其是3个月以下的婴幼儿,由于其体温调节中枢尚未发育完善,发热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因此,一旦出现发热,应及时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决定是否使用退烧药。需要注意的是,体温并不是决定是否使用退烧药的唯一标准。如果患者虽然体温没有达到38.5摄氏度,但精神状态极差,非常痛苦,也可以适当使用退烧药来缓解不适。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退烧药主要有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是一种较为常用的退烧药,适用于2个月以上的儿童和成人。它的退热效果较为温和,副作用相对较小,但过量使用可能会对肝脏造成损害。布洛芬适用于6个月以上的儿童和成人。它的退热作用较强,且具有一定的抗炎作用,但可能会引起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等。
无论是对乙酰氨基酚还是布洛芬,都有严格的剂量限制。使用时应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推荐剂量使用,切不可自行增减药量。过量使用退烧药可能会导致肝肾功能损害等严重后果。退烧药的使用一般间隔4~6小时,24小时内用药不超过4次。如果在用药后体温再次升高,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要求,不应再次使用退烧药,而应采取物理降温等方法。很多人为了快速退热,常常同时使用两种退烧药或随意加大退烧药的剂量,这样不仅不能增强退热效果,反而可能会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导致发热的原因很多,如果持续高热不退,请尽快就诊,对因处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复方感冒药中都含有退热成分,如果在服用感冒药的同时又使用退烧药,很容易导致重复用药或药物过量,因此,在用药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物成分。
特殊人群用药需谨慎:(1)孕妇发热时应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一般来说,对乙酰氨基酚在整个孕期使用相对安全,布洛芬在早、中期使用相对安全,但孕晚期(孕30周后)则避免使用。(2)哺乳期妇女发热时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相对安全。(3)老年人往往存在多种基础疾病,肝肾功能可能有所下降,因此在使用退烧药时应注意减量,并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
同时使用两种退烧药不仅不能增强退热效果,反而可能会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使用退烧药后,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如皮疹、胃肠道不适、肝肾功能异常等。如果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正确认识发热和退烧药的使用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总之,发热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掌握了正确的应对方法,合理使用退烧药,就能在缓解症状的同时,保证身体的健康。希望大家都能多了解一些医学药学知识,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健康、美好!
(作者:陈美钦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药剂科 副主任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