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按病种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2025版)》。《规程》对协议管理、数据采集、预算管理、特例单议、结算清算、审核核查等医保经办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规程》提到的按病种付费包括按病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两种形式。按病种付费相关的协议内容原则上包括:按病种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信息系统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及相关数据上传等工作;经办机构明确医保基金结算方式、拨付时限、支付标准、考核评价等管理要求。
针对特例单议,《规程》明确,申报特例单议的病例原则上应为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耗新技术使用、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病种付费的病例。DRG特例单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统筹地区DRG出院总病例的5%,DIP特例单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统筹地区DIP出院总病例的5‰。对评审通过的病例,可实行项目付费或调整该病例支付标准。(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