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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 清责 清网 清规 推动药品市场秩序向好向优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突破传统监管模式,深化开展“四清”行动

本报记者 张鸿鹏

3月28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我省深化开展药品领域“四清”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药品监管难题,有力推动我省药品市场秩序向好向优。

2024年我省药监部门有针对性地在全省部署开展了药品领域的“四清”行动,即:在药品注册研发环节,针对临床试验开展“清源”行动,确保药品研发临床试验数据真实可靠、可追溯;在药品生产环节,针对委托生产开展“清责”行动,明确药品委托生产的双方责任明晰、标准统一、生产合规;在药品经营环节,针对网络销售开展“清网”行动,规范药品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销售市场;在药品使用环节,针对医疗机构开展“清规”行动,让医疗机构清楚地掌握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标准和要求,并主动抓好落实。

在“清源”行动中,我省药监部门专门编制了临床试验法规学习题库,并对临床试验机构开展培训;开展了对全省51家临床试验机构共162个专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并责令整改缺陷342条,约谈(告诫)5家、取消备案机构3家、取消备案专业18个、责令暂停试验7家。在“清责”行动中,我省于全国率先出台“委托生产办事指南及程序规范”;检查委托生产企业96家,发现并责令整改缺陷481条,约谈1家,责令停产8家,依法注销4家,立案查处1家。在“清网”行动中,我省药监部门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时开展网售行为监测,全省共监测网络经营主体(网店)80万余家次,检查网售企业1.1万家次,查办案件240件,罚没金额575万元。在“清规”行动中,我省于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分级分类明确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标准和要求;全省2.3万家医疗机构参与“规范化”药房建设、覆盖率达80%;组织检查医疗机构2.1万家次,查办案件1153件,罚没金额1345万元。

今年我省继续深化开展“四清”行动。这项工作也被列入2025年省政府的重点工作。

深化开展“清源”行动,重点通过开展严格的资质备案审查,保证临床试验机构资质合法。

深化开展“清责”行动,重点通过加强许可备案审查,把好委托生产“入口关”。

深化开展“清网”行动,重点通过加强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含企业自建网站)管理,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售企业入驻审查,提升网售企业的合规水平。

深化开展“清规”行动,重点是落实好去年我省新出台的《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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