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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中国福建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出以下措施。

通知要求,要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加大税收、金融、住房支持力度,实施育儿补贴等制度,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强化生殖健康服务,优化生育全程服务,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省卫健委、发改委要切实强化工作调度,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生育支持政策研究、宣传解读和成效评估,推动相关政策落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中国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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