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价格体系中,公立医院的整体用电被划归为工商业类别,这一政策安排与公立机构的定位存在逻辑矛盾,产生了不合理的制度性运营成本。
因此,林凤飞委员表示:“调整公立医院的用电价格政策,并非简单的‘要优惠’,而是理顺其公益属性与成本补偿机制的关键一环,是确保其能轻装上阵、聚焦主责主业的必要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