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工医保从1998年开始建立,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需求的提高,个人账户的局限性逐渐凸显——经常生病的不够用,健康人群又用不上,整体使用效率不高,难以发挥共济保障功能。
2020年7月1日起,我省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福建省职工医保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均可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其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在省内不同统筹区的,均支持加入家庭共济,加入后可以一起使用共济账户里的资金。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和消毒用品(卫消字)的费用,以及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的费用。
省医保局数据显示,至2021年7月1日,全省共创建了19万余户家庭共济账户,其中约20%是跨统筹区共济账户,划入家庭共济账户资金达6.1余亿元。家庭共济账户消费71余万笔,支出总费用1.8亿元,覆盖了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购药、体检、代扣居民医保保费等多项业务,其中城乡居民就诊支出占总费用的52%。
时隔20个月,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落地实施。
如果说家庭共济是家人间的“小共济”,主要动用的是个人账户的“小池子”,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则是社会互助共济保障的“大共济”,更大范围地解决公众医疗需求,让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