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部分三级医院在药学服务转型上已经先行先试,开设了各具特色的药学服务门诊——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开展的抗凝门诊;
福建省立医院开展的心内科医药联合门诊、心外科医药联合抗凝门诊;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开展的神经内科医药联合门诊、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咳喘药学服务门诊;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开展的性腺轴激素专科药学门诊、更年期专病药学门诊等,药师工作均获得了患者和专科医生的认可。
●目前,福建省肿瘤医院等医院也正在筹划相关药学专科门诊,将于下半年启动。
2018年起,省立医院副主任药师孙红就与心内科开展医药联合门诊:从诊前的病史、用药史采集,到诊后的安全药物指导,让患者一站式解决用药问题。
“临床医生需要药师‘联合作战’!”省立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陈慧说,一项针对521例心内科门诊老年患者的调查发现,接受药师干预措施的患者中,在6个月时停用不适当处方的比例为58%,而接受常规治疗(没有药师干预)的患者为23%。这也意味着临床药师主导的干预,有可能减少老年患者不适当用药,降低药物不良事件和药物相关住院的风险,改善老年人用药的整体质量。
药师是构建医患和谐关系和患者生命安全不可替代的一员。虽然大批医院药师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药学服务的价值,但在国家层面,却一直没有形成统一的药学服务的指导原则和收费标准,这也是此前广大医院药学工作者普遍面临的困境。
《通知》明确,探索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鼓励药学服务模式创新;将面向患者、内容独立、直接提供的临床药学服务作为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庄捷主任认为,新型的药学服务模式更贴近适用于临床,将鼓励药师为患者提供更好的个体化药学服务,以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
除了提高用药安全合理性,药学服务费的实行还有更深远的意义。刘茂柏主任认为,药学服务费的实施,有利于引导药师走近病人,获得应有的价值,并推动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患者为中心”,这也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