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确保困难群众参保是保证他们享受医疗保障权益的第一步,福建医保部门织密织牢医疗保障网,从守住“第一道防线”开始。
龙岩新罗区70岁的低保户张梅,2023年时被确诊患有肝癌,现在家里的生活全靠儿子李华日常在工地打零工维持着。
“母亲确诊肝癌后,一年的治疗费用要十多万元,如果没有医保,我们很难承受。”李华说。
这些年,医保部门始终关心着张梅的参保问题,每逢新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启动,村委会工作人员都会主动上门告知李华,张梅属于经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得到90%比例定额资助。
李华说:“医保参保费对一般人来说可能不是问题,但像我们这种家里有重病人、收入不稳定的家庭,日常开销已经很艰难,再多一笔费用,就很吃力。”
为了把“应保尽保”落到实处,让更多像张梅这样的困难群众顺利参保,龙岩当地医保部门与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搭建起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相关部门在完成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后,将人员信息推送给医保部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管理,医保系统自动触发参保登记流程,确保救助对象第一时间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2022年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对参保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人群;定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困难群众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就能够同时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保障。
“因为有政府资助,母亲每年都能正常参加医保。幸好有参保,母亲的医疗费可以按规定得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然后还有医疗救助,最终个人承担费用1万多元,这样家里总算能维持下去。”李华说。
把资金用在关键处,让医保把风险挡在外,把联动跑在风险前,才能让医疗救助保障更及时、更可持续。大病面前,医保托底,为困难家庭撑起一片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