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坤
2月1日起,福州市第一批17家试点医疗机构将正式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符合建床条件的居民可选择就近试点医疗机构,通过“榕医通”手机端线上申请或到试点医疗机构现场申请。
九类人可申请服务
家庭病床建床对象原则上应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疾病需要卧床或者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医护人员定期上门治疗、护理和康复的已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患者。试点期间建床对象同时应符合以下参考条件之一:一是气管插管、鼻饲或者持续导尿,需要定期进行治疗或护理的患者;二是压疮、造口、失禁、糖尿病足患者;三是骨折后牵引或者固定需卧床治疗患者;四是精神和运动发育异常或者残疾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儿童;五是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或者外伤术后适宜在家中康复治疗患者;六是长期卧床需治疗的慢性病患者;七是恶性肿瘤晚期患者;八是终末期肾衰竭腹膜透析患者;九是需安宁疗护者。
如何申请服务?
家庭病床建床对象或家属“榕医通”手机端线上申请流程为:①填写个人基本信息;②选择试点医疗机构;③上传就诊记录、住院小结、相关辅助检查和影像报告、用药清单等病历资料。④提交申请。完成上述步骤后,医疗机构将收到短信通知并进入评估办理阶段,申请人可通过“榕医通”查询建床申请办理的进度。建床后医疗机构将根据医疗服务能力和建床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64项家庭病床服务项目清单中的适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