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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有了“处方权”

看病就医将有何变化?

本报记者 陈坤

□本报记者 陈坤

不久前,深圳医改又有新动作: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修订后的《医疗条例》授予专科护士一定的执业权限,允许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在护理专科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外用类药品处方。

“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将大大方便病人!”一位护士告诉本报记者。

护士收获处方权,对患者有何影响?医生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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